台北一名趙姓男子與妻子結婚九年,但在婚後大概三年多左右有次無意間從友人口中聽聞妻子在與自己結婚前曾當過別人的小三,就認為自己被妻子欺騙,從此悶悶不樂、虐妻、和妻子分居且常藉酒消愁、徹夜不歸,還上臉書發文訴苦「知道另一半的實情後,心中苦悶,陰影始終無法釋懷」。也因此趙男隱忍將近一年,欲與妻子離婚,但妻子向他保證婚前並未當過別人小三,但趙男卻完全不相信妻子所解釋的,竟因此離家出走六年多,讓趙妻獨自扛起房貸及子女生活費,氣的換趙妻訴請離婚;法官審酌後判准離婚。
趙姓男子因妻子曾當過別人小三一事,「悶了」一年多後,想和妻子離婚,而妻子再三向他保證婚前沒有當別人小三,但趙男堅持相信友人也不願相信妻子所解釋,索性離家、六年多未歸,未付房貸和子女生活費,對家裡的事不聞不問,反而惹惱了妻子,歡妻子以雙方無法挽回感情、長期受精神虐待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趙姓男子也沒出庭,也未提答辯狀;據就讀國中的女兒作證說「上次看到他是讀小學三年級」,已多年未見過父親,就連過年、家族祭祖也都缺席,這些年家裡都是靠媽媽一個人打零工過活;法官認為,趙男只是「懷疑」妻子婚前與異性交往,卻無法提出證明,就連妻子否認也不予理會,反而一再對妻子悔辱、家暴和離家不歸,因此認定已達不堪同居虐待的程度,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