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已婚李姓男子外遇偷吃小三張女,兩人多次時常相約汽車旅館嘿咻,前後會在LINE上甜言蜜語,甚至曾直接在餐廳的停車場上演活春宮,李男還把每次偷情「冒險」過程、心情寫成日記紀錄下來,不但形容汽車旅館房間就像KTV包廂一樣,並描述說「下次燈要全關」等話,LINE對話更是鹹濕煽情。直到去年元配李妻發現崩潰後,向兩人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此婚外情李男全栽在Google的手機定位紀錄,李妻透過徵信社協助蒐證LINE對話、Google定位紀錄怒控告李男和小三,最後他得知和小三一起連帶賠償。
李妻指控,她和李男結婚5年多,婚後生了一名女兒,則小三明知李男有家室還介入,去年李妻用家中電腦無意間看到老公手機定位紀錄,還曾到花東旅遊並且多次出入摩鐵及外地民宿,她才驚覺發現老公竟然已經偷吃1年多,和小三每月4、5次頻率見面開房間,李男和小三還直接在餐廳停車場車震。
李妻更怒的是,她得知懷疑這段不尋常關係後,找徵信社幫忙協助,但小三竟更變本加厲,絲毫不認為自己犯錯,數次跑到他們住家附近逗留甚至還直接按門鈴,讓李妻精神備感痛苦不堪,身心俱疲,最後逼不得已憤而提告,針對兩人破壞她婚姻生活圓滿,連帶賠償。
法院審理發現,李男還把婚外情過程寫成日記,「回憶9月1日的偷情冒險,早上和朋友聚會完之後,中午回到了家帶著忐忑的心整理了一下…105 號(房)進去之後是一個車庫放下鐵捲門之後相當的隱密,感覺就跟進到一個很安全的房間一樣,往內走看到了一張似乎很舒服的床與超級無敵霹靂大的浴室跟按摩浴缸,妳似乎也感到很驚喜,看到妳的表情我更開心了,我們參觀了一輪後在床上開始親吻隨後準備淋浴,我褪去了妳的衣服,貼著妳的身體感受最接近的距離,淋浴後我們....」。
不只偷吃日記寫成冊,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也非常鹹濕,包括「所以男生愛愛的時候不會跟女生一樣閉眼睛」、「你全程睜眼看喔」、「光想到我現在就又硬硬的了」、「下次燈要全關」等。 法官認為,LINE對話與日記內容吻合,並甫以手機定位記錄,兩人就如同男女朋友般交往,多次共同出遊或至外地過夜發生性行為、前往汽旅及民宿,發生親吻、愛撫、性行為,雖然李男子及張女都辯稱只是朋友,沒有逾越正常男女關係,但法官不採信,已超過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已侵害妻子配偶權,造成她精神痛苦且情節重大,判2人連帶賠償7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