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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新聞

2018-09-21 陪閨蜜抓姦太激動,委託人害小三受傷判賠3萬元


委託人盧小姐今年初委託桃園的徵信社,一同陪自己的閨蜜人妻到汽車旅館抓姦,在蒐證的現場抓到閨蜜的外遇老公一絲不掛、然後小三身上只包著白色浴巾,而垃圾桶裡還有使用過的保險套跟衛生紙團,明顯是剛剛完事的樣子,結果陪同的盧小姐居然比當事人閨蜜還要憤怒,激動地拉扯小三身上的浴巾,在互相推打中小三不慎跌倒扭傷,小三憤而對盧小姐提出傷害告訴。

根據該徵信社的友人表示,盧小姐和當事人情同姊妹,當她得知閨蜜的老公常背著妻子講電話,並且時常深夜不歸,兩人懷疑男方在外有小三,便請了徵信社調查,跟蹤男方。

過幾天,閨蜜私下跟蹤老公的車,發現他載著1名妙齡女子進入motel,認定是準備偷情上床,連忙call閨蜜帶著徵信人員和警方來幫忙抓姦,眾人會合後衝入房間,果然抓到先生與小三性交的證據。

房內氣氛一度尷尬,盧小姐的閨蜜無奈地邊搜尋證據邊嘆氣,沒想到盧小姐卻突然爆走,動手拉扯小三身上的浴巾,導致小三跌倒扭傷,腿上多處瘀青。

事後雙方告上法院,閨蜜告丈夫與小三通姦及妨害家庭;而小三也怒告盧小姐強制及傷害罪,盧小姐遭檢方依傷害罪起訴,最後不得已拿出3萬元賠償,通姦部分及妨害家庭則順利控告成功,閨蜜和老公離婚收場,男方須賠償老婆一筆補償金。雖然案件順利完成,但仍要注意在抓姦過程中,被抓姦的一方仍然有人權,所以委託方不可衝動行事,以免造成額外不必要的糾紛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