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雖然說現在的新聞報導難看得要命,但有時還真的不得不去看。」一天的午餐時間,中壢徵信處的經理,一邊配著電視新聞,一邊和同仁說道。
經理緊接著說:「你們還記得上次有一個新聞說老公跟小三外遇,然後兩個人對話被行車紀錄器衝康的那個嗎?」
「喔喔!那個很好笑,兩個人在車上講一大堆有的沒的,連什麼姿勢都講講出來了,證據拿到法院賴都賴不掉。」
「更好笑的是,我那時才在吐槽怎麼會有這麼笨的人,結果沒多久我就遇到幾乎一模一樣的案子,巧合到我都懷疑是不是在拍八點檔了……」
根據經理的描述,這件案子並不複雜,同樣都是行車紀錄器成為了大功臣。案子的委託人陳太太和丈夫黃先生結婚13年,而早在10年前黃先生就曾被發現在外面偷吃,但由於當時3C電子產品剛剛興起,陳太太對於保存證據的觀念也不是那麼的清楚,所以等到意識到的時候,外遇的證據早已被先生通通抹掉了,包含簡訊、照片等等。然後黃先生裝聾作啞、來個打死不認,儘管陳太太想訴諸法律也無從下手,而黃先生再用甜言蜜語討好妻子,陳太太一時心軟,決定再給老公一次機會。
兩人的婚姻也就這樣平順地過了10年,但男人有時就是犯賤,一旦曾經嘗過甜頭,儘管過了這麼多年,仍舊是經不起誘惑,故態復萌。黃先生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網友,兩人的戀情發展迅速,由於男方是從事業務方面的工作,便常以拜訪客戶為由,趁機和小三在外開房間。
而這10年間,拜電子科技產品所賜,人們的生活越來越便利,但同時大家曾做過的事,也越來越容易留下痕跡。有過前車之鑑的陳太太,一直對先生有著一絲防備心,她發現最近丈夫拜訪客戶的次數增多了不少,且時常到了深夜才回來,便起了疑心,一天清晨,趁著晚歸的丈夫還在熟睡時,便查閱了車上的行車紀錄器,赫然聽見檔案中傳出老公和陌生女性的對話,內容親密又露骨,隨即又在副駕駛座椅的角落發現了一支口紅,且和自己所用牌子不同,事實證明,黃先生又外遇了。
陳太太心灰意冷,決定和丈夫離婚,並要告這對偷情男女。但她又擔心自己一人孤立無援,貿然和先生撕破臉,上次的經驗難保不會再發生,搞得不了了之。於是她經由朋友介紹勵心徵信公司,便前往諮詢。將行車紀錄器上的證據備份給了承辦經理,要求跟監丈夫的行蹤,並進行抓姦。
俗話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確實再正確不過了,行車紀錄器在此案中再度發揮了作用,經理藉由裡面的影像,追蹤出黃先生和小三固定前往開房間的旅館,在3天後的晚上,和警方一同破門抓姦成功,獲得許多通姦外遇之鐵證,隨同行車紀錄器一起成為法院的呈堂證供。想當然爾,最終陳太太順利的和先生離婚,而檢察官也將黃先生和小三依通姦罪及妨害家庭罪起訴。
事後陳太太在和經理談論此事時,說她一開始並沒有想到要怎麼開始找外遇證據,但好巧不巧剛好看到新聞上在報導靠行車紀錄器找到外遇證據,想姑且一試,沒想到真的有用!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科技亦同,所以最重要的在於,人還是別做虧心事,否則在這科技及新聞發達的年代,一切終究是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