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徵信社多年,我們清楚婚姻中,夫妻之間有矛盾有爭吵是正常的,來自不同家庭的兩人共組家一定會問題的產生。常言道,夫妻床頭吵床尾和,只要是問題不大,兩人能好好溝通就能化解衝突,並不會引起什麼嚴重後果。
可是如果另一半在婚姻真的犯下重大過錯,難以維繫婚姻的話是可以訴請離婚的。在台灣,有所謂的離婚十大要件,只是夫妻之間其中一人的行為有符合這十大要件之一,就能訴請離婚。
訴請離婚的十大要件有那些呢?
依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5.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6.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以上就是訴請離婚的十大要件,而徵信社面對不同的情況,協助委託人維護自己權益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因為伴侶外遇而委託徵信社進行調查的不在少數,而外遇的蒐證也是最為困難的,面對外遇如何拿到伴侶證據是個技術,過程中稍有不慎的也有可能官司上身。
其中家暴蒐證也是需要專人協助指導,遭遇家暴之後,一定要及時向警察機關求助,以便保留書面證據,同時也要去醫院驗傷保留證據等等,而擁有多年處理婚姻糾紛經驗的徵信社則能協助委託人在這過程中維護自身權益。
因為符合訴請離婚十大要件而導致離婚的,想要保護自己的離婚後合法權益就需要足夠證據,畢竟法律是靠證據說話的,所以在婚姻中觸礁的任何人,不論男女,都需要快捷準確地搜集相關證據,此時,徵信社就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