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法律】離婚後才知前妻外遇生子 前夫委託徵信社調查求償(示意圖)
住桃園的鄭先生是我們徵信社的委託人,莫約八個月前他因為和妻子感情不睦,因此協議離婚,殊不知在一周前鄭先生收到戶政單位的通知他才知道前妻生下了最近一個兒子。鄭先生和前妻早就分床多年,而且前妻在受胎期間兩人都沒有發生性行為,所以孩子的生父根本不是他,鄭先生瞬間明白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就有了外遇,他氣到不行,想向前妻及外遇第三者提侵害配偶權之告訴,為了求得勝訴,鄭先生在朋友的介紹下決定到我們徵信社做外遇諮詢。
在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本徵信社專員及法律顧問給鄭先生幾個建議,首先一定要先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依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故鄭先生才會收戶政的通知,但是鄭先生很清楚自己並不是這男嬰的生父,所以他可以依民法第1063條第2項: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而且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懷孕,也證實她在婚內外遇的事實!
而在本徵信社的建議下鄭先生決定做了外遇調查,確認前妻現任丈夫就是介入他們婚姻的第三者,依民法第197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在了解事情的始末後,鄭先生決定不但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訟,也向前妻及現任丈夫提侵害配偶權訴訟,並向他們要求一筆精神損害賠償。所幸,法官依據徵信社提供的證據加上鄭先生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關係還產下一子,此行為明顯侵害鄭先生的配偶權,所以最後這起官司鄭先生最終還嬴得官司,並取得一筆賠償費用。
雖然鄭先生嬴得了官司,但被前妻背叛的經驗仍在他的心中留下些陰影,所幸在朋友的陪伴下,也逐漸地走出受傷的情緒!而我們也祝福鄭先生能早日找到屬於他的幸福。
(延伸閱讀:徵信社外遇調查報告:妻子外遇後,會留下哪4個「蛛絲馬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