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以柔離婚官司勝訴! 丈夫「偷吃」須賠40萬精神損失/示意圖
藝人柯以柔與廚師老公郭宗坤日前驚爆打離婚官司,一審法官認為雙方婚姻破綻可歸責於郭宗坤,判准離婚,郭宗坤須賠償柯以柔新台幣40萬元精神損失費,並每個月支付6萬元贍養費;郭宗坤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天(14日)認為一審判決無誤駁回郭宗坤上訴。
據了解,柯以柔2011年與相戀半年的廚師丈夫郭宗坤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不過柯以柔發現,郭宗坤從「婚前就欺瞞真正學歷」,害她陷於錯誤而交往結婚,郭的行為嚴重損及彼此信任, 婚姻關係互信基礎遭到動搖。另外,柯以柔也指控,兩人婚後郭還長期實施精神暴力,加上2人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後,郭無正當理由拒絕同居。
柯以柔還控訴郭宗坤「外遇不斷」,對自己餐廳內的日籍女員工不倫,違背配偶忠誠義務,讓她遭受重大打擊, 精神痛苦不堪。柯以柔於2018年訴請離婚,她認為婚姻出現破綻的主要責任在郭,請求100萬賠償精神慰撫金、3名子女的權利義務由她單獨行使,且郭應按月給付子女扶養費。
判決指出,柯以柔婚後才知道郭宗坤的真正學歷,雙方長期以來不合,已經達到難以溝通的程度。而柯以柔因考量小孩長大、居住空間不敷使用,但郭宗坤財務狀況惡劣,遂與其母親合力購置新屋,未料,郭宗坤卻在柯以柔提議採行夫妻分別財產制後揚言獨居,多次無正當理由拒絕同居。
高院指出,郭宗坤未善盡與配偶協力照顧家庭的義務與責任,且婚後其他女子傳出桃色曖昧,遭女方警告後仍不悔改,與餐廳日籍女員工出雙入對、過從甚密,嚴重影響婚姻關係,踐踏柯以柔對幸福婚姻的美滿想像。
高院認為,雙方婚姻破綻可歸責於郭宗坤,審理後判准離婚,柯以柔沒有過失,因此維持一審見解判准離婚,且郭宗坤須為造成柯以柔精神痛苦,賠償她40萬元。此外郭宗坤與柯以柔的3名小孩,從小就由柯以柔負責照顧,高院也認為小孩的權利義務應由柯以柔單獨行使比較妥適。郭宗坤每個月須支付每個小孩2萬元撫養費直到成年,亦即每個月支付6萬元,約1100萬元左右。
丈夫外遇後,要不要離婚?先考慮清楚這幾個問題再做決定
在我們徵信社網站或服務專員偶爾能收到這樣的問題:
“您好,我發現我老公外遇了,我想離婚!”
“我老公跟我結婚這麼多年,外遇一直都沒停過,我不知道這樣的婚姻該不該繼續﹖”
“老公的外遇打碎了我對他的信任,我該離婚嗎?”
以上這些問題,三不五時會出現在我們徵信社的信箱或語音留言,對於丈夫的出軌外遇,很多老婆的第一反應就是決定要離婚,但在衝動之下做的決定,很容易事後就後悔,那麼在發現老公外遇後到底要不要離婚呢?以下就由處理多年婚姻外遇事件的徵信社專家來建議各位原配正宮先想清楚2個問題後再做決定:
第一、判斷男人的出軌類型
有些男人的外遇出軌是規劃蓄謀已久,有些男人的外遇就是屬於偶發性的,他們對於感情是優柔寡斷,即放不下家庭又捨不得情人,他們分不清到底是情人重要還是妻子重要,所以外遇才一直沒法斷根。
對於那些心懷不軌的男人,他們往往對家庭積怨已深和妻子的感情不睦,在親密關係得不到滿足又不願和伴侶溝通的男人,他們對於外遇的態度不會因為自己是已婚的身份而動搖。想要挽回這種出軌類型的丈夫並不容易,這種感情基礎不夠穩定的夫妻就很容易走向離婚,。
但對於那些偶然出軌的男人,他們對家庭仍有一定的責任心,對他們來說妻子和他多年的感情,和孩子的親情以及父母對他的期望再加上社會的輿論,內心對自己的道德要求,可另一邊則是他跟第三者的激情歡愉,以及對第三者的不捨。這種情況很容易導致男人即不願意跟妻子離婚,也不捨得跟第三者分開。
對於這類出軌類型,本徵信社會建議一定要及時尋求專業人士的介入,讓出軌男人看清楚婚姻的重要性,並勸退小三才能挽回有效這段婚姻。
第二、考慮自己是否有離婚的資本
結婚容易相處難,離婚簡單但離婚後的生活卻一點也不簡單!一張離婚證書只要雙方簽字了就能一拍兩散了。如果離婚後的生活無法經濟獨立或精神獨立,那麼離婚恐怕是更深的折磨。
就像我們徵信社曾經的一位委託人,她在確定前夫外遇的事情後,貿然地選擇了離婚,她原本以為前夫會低頭道歉並苦苦哀求她回心轉意。但她萬萬沒想到其前夫簽完字後就轉頭和小三結婚,最後只剩她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著,前夫除了每個月給她孩子的贍養費之外,幾乎不會聯繫她。原本想以激將法逼丈夫回頭,沒想到反而是給小三扶正的機會。所以,不管婚姻如何,一定要在自己能力夠再決定要不要離婚。
所以本徵信社建議所以面臨丈人外遇的妻子,一定想清楚自己到底要的是什麼,千萬不要因為面子上過不去而做出讓自己後悔的決定。必要時,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才能為自己做出最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