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新聞

2022-04-18 獨家|名模被控交友詐騙!他6萬「包養」僅牽手、輕吻 怒告詐欺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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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名模被控交友詐騙!他6萬「包養」僅牽手、輕吻 怒告詐欺傻眼了

 

曾奪超模大賽后冠的名模洪子雯驚捲交友詐騙糾紛!1名王姓男子控訴,去年2月他在包養網站「台灣甜心網」認識洪子雯,洪女自稱自幼家境困苦、父母離異,模特兒工作又因疫情收入慘淡,「我是真的有遇到困難才需要上這個網站…我希望相處像男女朋友」,還稱王男「鼻鼻」,王男墜入情網,同意每月6萬元包養,但陸續給洪女6萬5000元後,1個月卻只見7次面,且洪女僅讓他牽手、輕吻,多數時間態度冷淡,還常推辭見面,王男自認受騙,怒告詐欺,但士林地檢署認定全案屬「感情糾紛」,將洪女不起訴。

王男不服,追查發現洪子雯提供的聯絡地址是一家娛樂公司,該公司陳姓負責人曾拍片招募網美,標榜「只要打字聊天發動態就可以月入百萬」,且與洪女有親密合照,疑男女朋友關係,加上警方查出王男「包養」洪女期間,洪女同一時間在另一個交友平台與其他男網友聊天,且當時洪女帳戶有64萬元,陸續又有多人匯款給洪女,顯非如洪女所稱真相想要他交往,因此轉而聲請交付審判,但法院也認定「男女交往中,為討好對方自願贈予財物,不能認定是詐欺」,駁回王男聲請。

現年25歲的洪子雯,年僅16歲時,就曾在2013年在「men’s uno超級名模大賽」奪下冠軍,2014年又在「第四屆全國超級菁英杯模特兒選拔賽」奪下后冠,一雙長達105公分的美腿備受矚目,後來成為國內第3大的風暴經紀公司旗下模特兒,直到去年3月才與風暴終止經紀契約。

王男提告指出,2021年2月17日在「台灣甜心網」結識洪子雯,洪女傳訊向他自我介紹:「我23,170/ 46,本身是一位國際秀的模特兒,目前走戲劇、電影方面進行…我本身會彈鋼琴、畫畫、喜愛表演,那也不用擔心我是一個花瓶…我是真的有遇到困難才需要上這個網站…我希望相處是像男女朋友這樣,畢竟我也會怕曝光,對我未來演藝生涯有影響…我1個月目前需要是5-6萬元左右」。

結識後2天,也就是2月19日,洪女約王男在「永心鳳茶」見面,洪女對他宣稱,自小家境貧困、父母離異,小學時父親去世,母親離家對她不聞不問,她與姑姑同住,由姑姑代墊學費才完成大學學業,而她的模特兒工作因為疫情收入慘淡,生活過得十分拮据,還必須償還姑姑學費。王男同情洪女,因此與洪女約定每月提供6萬元照顧費用,換取建立男女朋友戀愛關係,王男當天並給洪女2000元現金,隔天又匯給洪女3萬元,2月22日約會看電影,又給她生活費3000元。

王男稱,洪女剛開始會熱情傳訊稱他「鼻鼻」,並隨時回報工作行程,例如「等等跟攝影師吃個東西」、「工作試鏡都不定時的」、「今天不是練舞啦~今天是表演課」等,並不斷催促洪男匯錢:「鼻鼻對了…剛剛我姑他們打電話來問我說,說這個月有說好要給他們兩個月的…他們需要用錢」、「你說你可以照顧我,你願意幫我負擔一些難關,我很開心,所以我願意花時間跟你相處,跟你談戀愛…」、「我從一開始就有說我要6萬的原因…雖然我現在沒錢需要你的幫助,但是我還是跟最一開始一樣,我還是希望可以更快讓自己更進步,不管有沒有錢的幫助,我們都可以越來越好,不是嘛」。

但當王男短短4天就給了洪女3萬5後,洪女卻越來越難約,2月25日見面,只喝了一杯飲料就匆匆離去,此外就以工作、生病等各種理由推辭約會,王男雖感覺回訊息的語氣不像洪女本人,但他仍在3月2日又匯款3萬元,當晚獲洪女邀請唱KTV。

王男並在3月19日訂了餐廳,在洪女陪伴下過生日,但讓他不滿的是,當天洪女遲到1小時,且全程只低頭看LINE,吃完還在路邊嘔吐,再加上洪女於3月10日、15日兩度見面時均態度冷淡、沉默不語,王男不甘花了6.5萬元,洪女僅讓他牽手、輕吻,認為洪女自始無履行戀愛照顧契約真意,只是對他騙財,決定結束這段關係,並怒告洪女詐欺取財。

王男請警方調查洪子雯銀行帳戶金流,查出洪子雯與他來往的2021年2、3月期間,原本就有存款64萬4252元,根本不是洪女所宣稱的生活拮据狀態,而且不到1個月還增長至71萬3619元,因為帳戶不時有不同人匯入數萬元不等金額。

王男懷疑給洪女匯錢者是跟他一樣被騙錢的男網友,經由網路肉搜果然找到另一名在「男人夢想網」結識洪女的被害人,兩人比對彼此與洪女的對話紀錄,發現洪子雯在不同交友平台對不特定男網友使用相同套路,疑似團隊運作,才可以同個時間點向2男進行內容不同的訊息聊天,因此堅決對洪女提告詐欺。

洪子雯到案後,不否認經由包養網結識王男,但辯稱與王男是真心交往,她告知王男的身世背景都是真的,也有盡量安排時間與王男見面,只是雙方因為見面時間的問題不歡而散,否認詐欺。

士林地檢署指出,洪女現職模特兒,有見面時間的問題「尚非全然無據」,而全案屬「感情糾紛」,王男匯款也只是「出於維繫雙方關係的贈與」,因此認定洪女詐欺罪證不足,將她不起訴確定。

王男不服,決定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指他對洪子雯提告詐欺後,就收到不明男子「Tyler」傳送的LINE訊息:「我是希望你跟我談啦~」、「要比法律,我不會輸人,但是看你要不要談」、「你不要以為提告就是穩贏」、「帥哥,詐欺的定義教你一下,是使人陷於錯誤…懂嗎」。

王男自行蒐證查出傳訊者是一家娛樂公司陳姓負責人,而公司登記的新北市蘆洲區地址,正好就是洪子雯留給警方的連絡地址,陳姓負責人還在該公司FB、IG官網PO出徵人影片中,親自現身招募網美,標榜「只要打字聊天發動態就可以月入百萬」。

王男並發現,娛樂公司陳姓負責人臉書PO出許多炫富照片、影片,畫面中都有洪子雯身影,包括曾在萬豪酒店家族聚餐與洪女摟腰合照,還有前往君品酒店頤宮餐廳、購置雙鐵共構4房豪宅、買香奈兒香水、暴力熊公仔等,據此向法院表示「陳男才是洪女長期交往的實質男友」。

但法官認為,經濟行為本有不同程度的不確定性或交易風險,國家不能對所有無價值的投資行為一概動用刑罰權,而男女交往中的一方為了討好對方自願贈予財物,更不能認定是對方詐欺,因此,王男給洪女6萬5000元的情感追求施惠行為,難認洪女有詐欺取財犯意、不法所有意圖,王男「顯然誤解感情交往可以法律簡化解決」,最後認定檢方不起訴無違誤,駁回交付審判聲請。王男仍不死心,將繼續對洪子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不當得利6萬5000元。(李奕緯/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405/KWLGTEAJPJGKJL3VD73555EAFA/

 

感情的詐欺犯,違法嗎?

王男宣稱在包養網站台灣甜心網上認識洪女,曾在模特兒大賽的奪冠的她,容貌皎好身材高挑,初見面時洪女就直言自己家境清寒想找人來照顧她,對洪女一見鐘情的王男墜入情網,同意每月6萬元包養,初期兩人還像是普通情侶,洪女還會稱王男鼻鼻,再洪女6萬5000元後,她態度轉淡還經常避不見面,王男自認受騙怒告詐欺,隨著網路交友發達,這種感情詐欺案例層出不窮,,究竟法律能不能制裁愛情的詐欺犯呢?

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愛情中詐欺犯有兩種,一種騙財、一種騙感情,台灣的刑法規定詐欺罪主要保護的對象是財產權,使財產不會受詐術欺騙而蒙受損失,唯有符合「以詐術牟取不法財物」的詐欺要件,才會以詐欺罪定罪。單純感情的詐騙,原則上並不會成立刑事上的詐欺。

男女交往期間的金錢糾紛向來都非常棘手,主要因為戀愛期間的詐欺行為不易舉證。以王男為例,他主要是因為洪女6萬5000元後,和洪女感情沒有變得更好,因此認定洪女詐欺。

洪女到案說明後,坦承是在包養網認識王男並宣稱與兩人是真心交往,她身家背景也據實以告,並沒有欺騙王男,由於洪女工作是模特兒的關係,工作時間和一般人不太一樣,洪女並非全然是拿了錢就避不見面,法院最後認定全案為感情糾紛,王男匯款行為是出自於追求女方時贈與行為,檢方最後認定洪女詐欺罪證不足,將她不起訴確定。

以小編來看,王男如要想要有一段安穩且正常交往的男女關係,就不應該上包養網站找真愛,而是建立健康且良好社交環璄,在從中認識異性,這樣誤認為金錢可以換真愛,反而容易被有心人給利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