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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新聞

2022-02-09 女友前度屢討分手費 男出拳扁他撂人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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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新聞-【獨家】女友前度屢討分手費 男出拳扁他撂人砸車

 

高市街頭今晨傳暴力事件,衝突起因為一筆萬餘元金錢糾紛,陳姓男子不滿女友的吳姓前男友與女友分手後,屢次催討交往期間的生活費用,今晨相約談判,吳男由友人開車從台南到高雄,結果談判過程起衝突,陳男一夥砸車傷人,警方火速逮捕5人,全案依聚眾鬥毆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吳姓男子(22歲)與陳姓女子(21歲)原是男女朋友,今年2月協議分手,之後陳女與陳姓男子(24歲)交往。吳男分手後,屢次向陳女催討交往期間的生活費用,陳男得知此事,相當不滿,主動幫女友出頭,昨天深夜11時40分,相約在三民區九如三路一處汽車廠前談判。

 

吳男由胡姓友人(23歲)開車,從台南到高雄,另陳男一方則是有5人到場,由於疫情期間,雙方還刻意保持距離,由吳、陳2人單獨談判,約過20分鐘,雙方談判破裂,陳男揮拳打人,友人見狀,立刻衝回車上,拿出預藏球棒、長刀與甩棍衝出砸車傷人,隨後一哄而散。

 

吳姓友人事後聞訊到場關心,7、8名男子聚集在被砸車輛旁議論紛紛,結果民眾誤以為群聚男子就是施暴對象,立刻報警求助,當大批警網趕到現場時,原本到場關心的這群人,怕違反防疫規定遭開罰,居然急忙駕車逃逸。警車見到三輛汽車急速逃離現場,還以為就是行兇對象,立刻鳴笛展開追捕,但最後還是讓對方逃逸。

 

胡姓男子見愛車擋風玻璃被砸,頗感無奈,吳男手部及眼角受傷,所幸傷勢不重,經救護人員包紮後,未送醫。警方調帶後,以車追人,找到4部車,陸續將陳男及女友等5人帶回,依法究辦。

 

新聞來源:蘋果新聞網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02/G2PSUHDWFNEVBGZ6RJIHSQPEOA/

 

男女交往期間,在對方身上付出了不少金錢,分手時可以向對方索討分手費嗎?

 

很多情侶在交往期間,感情濃的化不開,每天一起吃飯、逛街、出遊,甚至到最後乾脆住在一起,一起租屋還可以節省很多開銷,像房租瓦斯水電費等,兩人一起分擔的費用,總比各自付擔來得划算。

 

當兩人感情如膠似漆時,通常在金錢上也不會太計較,誰付多付一些,誰少付一些都沒關係。甚至幫對方還債、繳大筆貸款也在所不惜。

 

然而,兩人一旦感情生變分手了,所付出的感情已無法收回,但是所付出的金錢如果很多,可是會讓人越想越不甘心,很想從對方身上要一些回來的。因此就有可能衍生所謂「分手費」的問題。

 

依法,並沒有所謂分手費的規範條文。但男女雙方在交往時,可以在沒有遭脅迫、恐嚇的狀況下,經彼此同意訂定契約來約定有關金錢費用的支付使用問題,及倘若協議分手時,應給予多少額度的補償費等。只要內容明確可執行且不違反善良風俗,契約是可成立的。

 

萬一,分手時,雙方對契約約定的內容有爭議時,在調解時,法庭會按兩人方提出的證據來作判決。

 

如果情侶在交往時沒有特別訂下契約,來規範關於雙方金錢用度或分手費的問題。在分手時,是不能隨意向對方索求分手費的。如果用非法的手段強行向對方要求分手費,是有可能觸犯恐嚇、勒索等罪行的!

 

熱戀中的男女總是會被愛情沖昏頭,願意為對方付出一切,甚至花大筆的金錢在對方身上。然而分手時卻往往也為了錢撕破臉。為了避免這些糾紛,最好能事先訂下契約,彼此約定金錢用度支付的規則,或是借貸、贈與等等問題,就可以免去事後很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