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新聞

2020-06-09 幸有委託徵信社蒐證,離婚財產才不會被分一半

很多人都以為只有配偶外遇了才能委託徵信社幫忙抓姦,其實不然!徵信社的服務項目是很廣泛的!即使是非外遇引起的婚姻問題也能解決,委託人敏敏即是其中一例!

在網友的介紹下,敏敏來到了徵信社並委託蒐證丈夫不務正業的證據,她在線上交友認識了老公明彬,兩人年齡相仿、興趣相投,很快地就墜入愛河!兩人交往不到一年就奉子成婚,新婚初期,兩人還是十分甜蜜。未料,孩子出生不還不到一歲,明彬受經濟不景氣的影響被公司資遺,沒有工作的明彬一蹶不振,整天懶軟在家並且沉迷於線上遊戲,既不顧小孩也不想出去找工作賺錢養家,到現在小孩已經三歲了,仍是靠敏敏一個人在養家!她既要工作也要照顧小孩,屢勸明彬也未見改善,這樣疲備不堪的生活,敏敏已經受夠了,她想和明彬離婚,但又擔心自己提離婚的話,是否財產就要分一半明彬?那自己和小孩的權益何在?

為此擔心不已的敏敏,特地請教了律師,從中她了解了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台灣法律認為夫妻兩人在婚後努力經營生活並增加財富,這就是法律上所謂的婚後財產。但這不代表留在家裡處理家務的一方就沒有任何生產力或沒有貢獻,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本案中夫妻離婚),夫或妻現存的婚後所增加的財產(繼承或受贈與及慰撫金除外),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的債務後,如果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必須平均分配,這就是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除非向法院舉出證據證明伴侶對於剩餘財產的增加沒有貢獻,否則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都必須平均分配,這也是敏敏會委託徵信社幫忙的主因。

以敏敏為例,結婚快四年,敏敏因省吃檢用加上她投資有道,增加了約80萬的存款,但是去年換車貸款了30萬,敏敏的剩餘財產還是有50萬,宅在家裡足不出戶的明彬不但沒有賺錢,反而還向朋友借了5萬買線上遊戲儲值點數,而明彬名下唯一的財產就是從爺爺那裡繼承的一間價值500萬的公寓,沒有其他剩餘財產。兩人剩餘財產差額是50萬,依照法律規定,明彬還能向敏敏請求分配剩餘財產25萬元。不滿婚後存下的錢還要分一半給對家庭沒有任何貢獻的丈夫,敏敏覺得似乎有失公平性,於是決定委託徵信社蒐集證據。

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敏敏委託徵信社對明彬進行蒐證並證明其長期沉迷線上遊戲,不務正業也不分擔家務,以向法院減輕或免除明彬的分配金額。最後在合法徵信社及有經驗的律師協助下,敏敏不但免除了明彬的分配金額也順利離了婚!